律师档案
苟晓蓉
苟晓蓉律师
上海 闵行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苟晓蓉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名誉侵权
名誉侵权在一起名誉权纠纷中,在一方当事人未知的情况下,居委会成员以居委会的名义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并盖上居委会公章,以资证据。此行为合法吗?
地区:上海-上海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5-03-28 11:39:50
提问者:ASK1427513666hze
 
苟晓蓉
苟晓蓉律师
上海 闵行区
13621921895
居委会可以对其辖区内居民,就其了解的情况做出说明,只要内容真实可靠是合法的。
回答时间:2015-03-31
温馨提示: 苟晓蓉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苟晓蓉律师,苟晓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苟晓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219218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苟晓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闵行区律师 | 闵行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苟晓蓉律师主页,您是第2675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