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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02 16:41)    点击:143

非婚同居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非婚同居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罗马法的姘合制度。姘合制度(concubinatus)即男女以同居为目的的结合,缺少婚姻的意思(affectiomaritalis)。产生这种姘合的原因是市民法正式婚限制很严,高级官员等的结婚受到限制,而正式婚的嫁资与婚资对于贫困者也常是不易克服的困难。当时,符合姘合制度规定的结合不是非法的,被社会所接受。非婚同居在罗马法后,曾一度被人们所排斥,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无法容忍。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情感与生活方式自由选择的追求,非婚同居被多数人所重新接受,许多国家法律设立了调整非婚同居关系的法律制度,并发展了非婚同居关系的内涵。我国对非婚同居关系并没有法律明确的定义,这对于调整非婚同居的现状是不利的。

  对于现今非婚同居关系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观点认为,"非婚同居是一男一女在未缔结婚姻的情况下,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的事实状态"。此概念将已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等非法同居的关系包涵在了非婚同居关系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非婚同居关系是指"符合婚姻实质条件的男女结成共同生活体、但无婚意的结合。"此观点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等为社会公益所禁止的情况排除在外。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立法中,对非婚同居的定义类似于次观点,如《南澳大利亚事实伴侣关系法》中定义事实伴侣,是一男一女之间象夫妻一样居住在一起共度真正的家庭生活,尽管他们没有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另一种较为普遍的、适应现今社会现象的观点定义到"非婚同居,指双方当事人只不具备结婚形式要件的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形式。"此观点不仅排除了法律和公益所不能容忍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非法同居行为,也将同性同居关系纳入了非婚同居关系的内涵之中。在澳大利亚《北部地方事实伴侣关系法》中,事实伴侣是双方之间没有缔结婚姻但是却有着象婚姻一样的关系,而且不论双方是异性还是同性。另外,在法国、德国,均承认了同性伴侣关系并且给予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对于非婚同居的定义,文章较赞同第三种看法,认为非婚同居关系应当是无配偶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包括了同性和异性的结合关系,排除了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非自愿的同居。对于此界定的非婚同居关系,作者认为法律应当给予其一定的规范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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