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归女方抚养的要求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0-16 16:30) 点击:298 |
子女归女方抚养的要求 离婚中,最无辜的可能便是孩子了。 如果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尚无孩子,那么在处理时要省去很多顾虑和麻烦;如果离婚时已有子女,那么确定孩子有谁抚养以及抚养费如何支付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中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大体情况如下:第一,双方夫妻通过协商决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予准许。第二,这样一些情况下,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1)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2)孩子虽然2周岁以上了,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很多且影响成长的。(4)女方没有子女,而男方由于其他婚姻关系或婚外情等原因还有子女的。(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序、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喝酒等恶习。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7)10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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